根据学校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评选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报,学院评选,拟推荐
22级会计学专业沈仙 23级财务管理专业朱安琪
24级财务管理专业雷曙光 23级研究生土木水利专业吴德龙
为2026年度学校“诚信自强之星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4月13日至4月1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电话联系学院纪委0551-63828249或学工办0551-63828226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6年4月13日
根据学校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评选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报,学院评选,拟推荐
22级会计学专业沈仙 23级财务管理专业朱安琪
24级财务管理专业雷曙光 23级研究生土木水利专业吴德龙
为2026年度学校“诚信自强之星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4月13日至4月1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电话联系学院纪委0551-63828249或学工办0551-63828226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6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