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度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、有关部门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,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,纵深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,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学校相关教师参加线上培训,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,助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
学校教学管理人员,从事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教学、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一线教师。
二、培训内容
本次培训邀请教学名师、一流课程负责人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授课,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、“人工智能 + 专业教育”、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、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、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、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,覆盖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。
三、培训形式
培训采用“未来教师专项+学科专项(文科专项、理工科专项、农科专项、医科专项)+实验教学专项”三大专项(六小组别)线上学习模式。
参训教师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不少于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,即可获得培训证书;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,完成对应课程学习后可另获相应学科培训证书。
四、培训安排及要求
(一)平台登录:参训教师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(https://aigc.enetedu.com/),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开展学习。
(二)截止时间: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与线上测试;培训证书可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平台自行下载导出。
(三)学习环节:
(1)素养测评: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。
(2)课程学习:参训学员需完成以下三个专项的课程学习。①未来教师专项:根据测评结果完成平台智能推送的3门适配课学习。②学科专项:结合自身学科从文科、理工科、农科、医科中选一。完成10门课程学习。③实验教学专项:按需选学至少3门课程。
(3)线上测试:完成课程学习后参加考核,测试合格即为通过。
(4)证书获取:信息核验无误后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学院要广泛动员、积极组织,鼓励任课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主动参训,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习融入日常教学。
2.参训教师合理安排时间,按期完成学习考核,培训经历可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登记学时。
联系人:范老师 联系电话:63828293。
本科生院(创新创业学院)
2026年10月26日

